预订须知
出行警示及说明
1.本产品不接受在出团日前已怀孕的客人及80岁以上的客人预定。
2.18岁以下的客人需有成人陪同。
3.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说明会或出团通知书为准。
4.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您的订单产生单房,将安排您与其他客人拼房入住。如您要求享受单房,请在后续附加产品页面中选择单人房差可选项。
5.年龄2--6周岁(不含),如不占床,不含早餐等服务,6岁(已满)服务标准同成人。
终的航班信息请以出团说明会或出团通知书为准。
6.如因航空公司运力调配、航权审核、机场临时关闭、天气原因、航空管制等不可控制或其他不可抗拒力导致航班取消或延期的,不承担违约责任,我公司将尽大努力协助您办理变更事宜,如产生差价,多退少补。
报价是按照2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您的订单产生单房,我公司将安排您与其他客人拼房入住。如您要求享受单房,请在后续附加产品页面中选择单人房差可选项。
“行程介绍”中涉及的交通时间、游览、停留时间、酒店住宿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天气、行程和交通等实际情况并征得客人同意后临时调整景点的游览顺序。
为确保锂电池的安全运输,避免发生不安全事件,我们友情提醒您,民航局将对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进行严格检查。详情请参考《民航局关于旅客携带锂电池乘机的规定》。
为普及旅游安全知识及旅游文明公约,使您的旅程顺利圆满完成,特制定《旅游告游客注意事项》,请您认真阅读并切实遵守。
为了不耽误您的行程,请您在国际航班起飞前15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和出入境相关手续,如涉及海外国内段行程,请您在航班起飞前60分钟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颁布的2010年54号令,进境公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烟草制品、酒精制品、照相机、摄像机等20种商品不在免税范围内,敬请知晓。详情请点击。
根据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将燕窝、新鲜水果、蔬菜、动物源性、转基因生物材料等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项目,敬请知晓。更多信息,请点击。
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国际航班手提行李规定》。
由于台风等天气因素,海上项目可能无法参加,在征得客人同意后,导游会安排其他景点作为替换。
本行程为散客拼团,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会与其他旅行社的客人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行程。
途中休息站仅供休息和方便使用,如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请您严格遵守境外旅游目的地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切勿从事象牙等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交易或携带相关物品,避免因触犯法律损害自身利益。
预订限制
此线路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婴儿(2周岁以内)出行;
出于安全考虑,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至少一名成年旅客陪同;
此线路行程强度较大,请确保身体健康适宜旅游,如出行人中有80周岁(含)以上老人,须至少有1位18周岁—69周岁亲友陪同方可参团,敬请谅解!
出于安全考虑,本产品不接受孕妇预订,敬请谅解!
产品说明
1.儿童不占床:回团当日不足5岁的儿童可以安排不占床(若您为1大1小出行,为避免打搅您和同房客人的休息,则儿童必须占床),仅提供机位、车位、餐位及行程包含的门票,不提供住宿床位及酒店早餐(儿童若占床位,则按照成人标准收费)。
2.本产品为我公司包价产品,所有牵涉到的机票、酒店、用餐、景点门票等除特别说明的价格外均为一体价格,不得拆分,若遇境外景点、火车等对青少年、老人优惠或者免费,均不在此列,无法退费,敬请谅解!
3.导游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得减少游览时间;
4.行程中城市间的公里数为直线距离,仅作为参考;
5.行程中的景点游览时间,包括步行、游船、火车、观光排队等候等时间总和。
签证须知
签证须知
1.欧洲使馆规定,会抽查部分或全部客人回国后面试销签。抽到的客人须按照通知时间本人前往使馆。建议返程机票订在回国当天下午或第二天;如遇回国抵达当天为周五六日,请订下周一下午或晚上的航班
2.部分使馆会在客人回国几天后才通知面试销签,此情况较难理解,但实属使馆现行。所有面试费用由客人自理,请做好被通知面试销签准备
3.使馆规定,凡在旅行社办理团签的客人须在抵达首都机场时将护照、全程登机牌交回使馆(届时会有专人收取),护照销签时间取决于使馆进度,因旺季或有大型活动等原因,使馆工作量大销签时间会长些,请您理解
4.请保管好全程登机牌并核对姓名,若因客人原因丢失、缺损登机牌或姓名错误,请回国后配合旅行社第一时间前往使馆面试销签;如果不能当即销签,使馆将会另行通知面试时间,由此产生的有费用由客人承担
5.当您从欧洲离境时,一定检查海关是否给您的护照盖了清晰的离境章,它是您已经回到中国的凭证。如果没有盖章或者章不清晰无法辨认将会导致使馆要求您面试销签,由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非常抱歉只能由本人承担! 请您谅解的同时也请您自己务必仔细留意
重要条款
重要条款一
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
1)出发前29日至15日,团费总额的5%
2)出发前14日至7日,团费总额的20%
3)出发前6日至4日,团费总额的50%
4)出发前3日至1日,团费总额的60%
5)出团当天取消,团费总额的70%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29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2.请您务必在签证截止日前递交签证材料,签证材料递入领馆后,如遇拒签,我社将收取申根签证费(含签证服务费)1000元/人;
3.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4.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外,视为甲方自愿放弃剩余服务和产品,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不予退还,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5.如有游客额外升级标准或增加要求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以实际为准收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列举取消条款。
6.因为团队票的特殊性,双方在确认出票之后如因贵方原因或客人自身原因不走,我社有权收取所有票款。如尚未支付票款,我社有权追索收取所有票款。
重要条款二
我公司提供的WIFI设备需在旅行结束后统一回收,如发现设备破损,赔偿细则如下:
1.wifi设备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500元/台;
2.设备液体进入导致损坏赔偿金额500元/台;
3.设备外观损坏赔偿金额200元/台;
4.设备屏幕严重刮花赔偿金额100元/台;
5.USB数据线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10元/根;
6.BAG包/收纳袋丢失或不归还赔偿金额20元/个。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
1.欧洲昼夜温差大、每年平均温度热超过30度的情况不超过两个月,且欧洲各国环保意识强,故至今欧洲部分酒店并不配备冷气空调,并非酒店设施不达标准,敬请谅解;
2.欧洲酒店强调建筑物本身的历史价值,故一些酒店因建筑主题架构无法进行改造,以致酒店房间有格局大小不一的状况。如因酒店标准房间不够原因,酒店升级个别房间,此情况非本公司能掌控,并非差别待遇,敬请谅解;
3.请勿在酒店房间内抽烟,如有抽烟,需根据各酒店规定罚款,通常罚款金额100-500欧元之间,敬请注意;
4.本公司所不能控制之特殊情况下,如战争、政治动荡、天灾、恶劣天气、交通工具发生技术问题、罢工等,本公司有权在启程前或出发后取消或替换任何一个旅游项目,亦有权缩短或延长旅程。产生的额外支出或损失,根据旅游法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相应责任。